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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莲湖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莲湖加油站工程已由浙商务商发函[2018]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预算约99万元,建筑面积约701.54平方米,资金已基本落实,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站房土建、水电安装、室外水泥地坪、及油罐基础,雨蓬基础和结构柱等(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开发区(金西)虹戴公路与金西大道连接线东南侧;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6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17时00分在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供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xcost.com和招标单位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 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石油分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25784              联系电话:13868981895
传真:0579-82324566                  传真:0579-82177301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15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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