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义乌富港加油站服务用房二、三楼房屋使用权租赁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项目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为项目业主所有,现委托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对该项目的 租赁 进行公开竞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义乌富港加油站服务用房二、三楼房屋使用权租赁;
2.2 项目概况:义乌富港加油站服务用房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官塘下村东侧、富港大道东侧的富港加油站内,总建筑面积约380m2,房屋现状为空置。本次招租为整体出租;
2.3 采购方式:公开竞标采购;
2.4 采购范围:房屋使用权租赁;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实施地点:义乌富港加油站内;
2.7 租赁期限:五年(签订租赁合同生效时间起算);
2.8 用途:可用于办公、仓储等用途,不得用于生产和经营成品油、危险品、加工产品、高污染高噪音的相关行业。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3.承租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 承租人在响应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或浙江省或金华市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承租人具有良好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材料后购买采购文件。
4.2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xcos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
邮 编:3210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79-89114000
传 真:
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
邮 编:321015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79-82177305
传 真:0579-82177301
2023 年 11 月 7 日 |